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有国家标准!大小写、标点符号等都有规定

  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在上海启动此项标准的研制和审定工作,七年间全国数十位专家共同参与。标准还以“资料性附录”的方式,为各领域常用的3500余条公共服务信息提供了规范译文。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教育部、国家语委昨天在京联合发布《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标准是关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质量的国家标准,包括10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的普遍性原则和要求;第2至第10部分分别规定了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等13个服务领域的英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

  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一些城市的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普遍存在不规范、不得体等问题■★★,急需制定统一的外文译写标准。比如,国内公交设施上常见的“老弱病残孕专座★★”,语气委婉的标准译法应为■■★“Priority Seating■◆★◆★◆”或“Courtesy Seating◆■★■”,如果直译为“Seats for the old■■◆◆■◆,the weak,the sick,the crippled,the pregnant”,不仅相当不雅且是错误的。又比如,◆■“请爱护公共财产”★■■★,英语一般不直接采用◆■■◆★“protect”来表达,规范标准采用了英语国家的习惯用法“Please Show Respect for Public Property”。

  这项标准提出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应遵循的合法性、规范性、服务性、文明性等原则,要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应当符合我国语言文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英文使用规范以及英文公示语的文体要求,通俗易懂、便于理解★★◆■、规范文明★■◆◆。标准区分“场所机构名称■★■”和■★◆■■◆“公共服务信息■★◆”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英文翻译方法。场所和机构名称一般★◆■“专名用汉语拼音拼写、通名用英文翻译”★◆;公共服务信息应根据功能设施信息、警示警告信息、限令禁止信息、指示指令信息★■、说明提示信息的不同性质采用不同译法★■◆◆★。标准要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书写应符合英语国家公共标志中的书写规范和使用习惯,并从字母大小写、标点符号、字体◆★★、空格★■★、换行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教育部、国家语委已经启动建设该标准所列的3500余条规范译文的查询数据库,将为社会各界提供英译文使用的查询服务。

  参与此项标准制定研究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张日培说,公共服务领域使用英文,有时需要将中国特有的事物和现象翻译成英文,由于没有现成的规范和惯例可循◆■★◆■★,遇到这类情况时需要采用合适的译写方法,力求准确地予以表达。比如早期的“DimSum(点心)”“KungFu(功夫)”等,以及后来使用汉语拼音的“Fuwa(福娃)”“Haibao(海宝)”等。不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英语表述方式,还是以音译形式进入英语的汉语语词■◆■,“中国英语■◆”使国人得以通过英语这一全球性的交流媒介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解释中国■■★,进而提升国家形象。当然“中国英语■■◆◆★”的使用有个“度”的问题,这既是学术问题,也是实践问题■★,需要谨慎对待和处理★★★。为此★■■◆,研究专家们在餐饮、住宿、体育等分则中,分别为★■◆◆★◆“围棋■★★◆■”、“豆腐”★■◆、“拉面◆◆★★”◆◆■、“馄饨”等给出了推荐译文采用汉语拼音拼写的提示。